告知函
尊敬的客户:
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南京试剂的信赖与支持!
因市场需求并结合产品长期稳定性试验数据,我司药用辅料“乙 醇”、“无水乙醇”等两个产品现已向CDE申请延长产品有效期并 已于2022年04月20日获得批准通过(详见下表)。
产品名(ming)称 | 执(zhi)行(xing)标准 | 登记号 | 包(bao)装形式(shi) | 原定有效(xiao)期(qi) | 现定有效期 |
《中(zhong)国药(yao)典》 | F20190001875 F20180000539 | 钠钙玻(bo)璃瓶 | 24个月(yue) | 36个月 | |
25L高密度聚乙(yi)烯桶(tong) | 6个月 | 12个(ge)月 | |||
200L高密度(du)聚乙烯桶 | 6个月 | 18个(ge)月 | |||
200L镀锌桶 | 6个月 | 12个月 | |||
《中国药典》 | F20190001876 F20180000538 | 钠(na)钙玻璃瓶 | 24个月 | 36个月 | |
25L高(gao)密(mi)度聚乙(yi)烯桶 | 6个月 | 12个(ge)月 | |||
200L高(gao)密(mi)度聚乙烯桶 | 6个月(yue) | 18个月 | |||
200L镀锌桶 | 6个月 | 12个月 |
我司(si)拟(ni)自2022年05月16日(ri)之后(hou)生产的(de)(de)批次将执行新的(de)(de)有效期。
关于此次变更,如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025-85316066-3009。
感谢贵方的理解和支持,由此给贵方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。
我司将秉承“诚信、优质、高效、创新”的价值观,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。
祝您(贵公司)事业发达,工作顺利!
特此函告!
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